一、什么是无公害茶叶的主要表现
无公害食品茶叶标准由四部分组成:
1、NY5020-2001无公害食品茶叶产地环境条件;
2、NY/T 5018-2001无公害食品茶叶生产技术规程;
3、NY/T 5019-2001无公害食品茶叶加工技术规程;
4、NY5244-2004无公害食品茶叶(代替NY5017-2001)。
二、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标准制定应遵循“三性”原则,即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
无公害食品茶叶标准的科学性主要表现在标准的结构设置合理和内容科学完整等方面,重点突出解决茶叶质量安全问题。
标准根据茶叶生产实际情况,将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加工过程和产品质量分别制定成四个标准,构成完整的无公害食品茶叶生产技术体系,克服了以往茶叶标准只重视“终端产品质量”,忽视“生产过程”之不足,真正体现了从“从土地到茶杯”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在产地环境条件要求上,标准内容的重点放在对产地空气、土壤和灌溉水质量的要求,尤其是根据茶树的生理特点,对茶园土壤和灌溉用水的PH值、重金属元素含量水平要求较高。在生产过程方面,标准内容的重点放在茶树病虫害的综合防治技术、茶园施肥和用药安全上,并以表格的形式列清楚茶树主要病虫害的名称、防治指标、用药品种、用药剂量和安全间隔期,简单明了,非常便于茶农使用。在加工过程方面,标准内容的重点放在茶厂卫生、机械设备卫生和茶叶加工人员的卫生与健康上,而对具体的茶叶加工工艺不作统一要求,这样既保证的茶叶的卫生质量,又便于茶叶加工工艺的创新。在茶叶产品质量上,标准内容的重点也是放在解决茶叶有突出问题的农药残留、有毒有害元素、大肠菌群和灰分的污染方面,而对茶叶的感官品质只作基本要求,这样既保证了茶叶的质量安全,又可充分发挥不同品类茶叶的品质风格特征。
二、无公害茶叶、绿色食品茶和有机茶的异同点
共同点:1、广义的无公害茶叶的实质是依据生产过程中化学合成物质控制程度以及茶叶产品中化学合成物质残留量的多少而划分的,它们均是在不同层次上表示在不同环境条件下生产的高质量、基本无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利的茶叶。
2、属于安全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范畴,质量安全认证体系的组成部分;采取了无污染的工艺技术,实行了从茶园到茶几全过程质量控制。
有机茶最初是应国外贸易商的要求而产生的,其开发都是严格与国外有机食品接轨的,有的是与国外相关机构合作的。主要面向少数高消费阶层。
绿色食品茶叶起源于我国,最初发展动机是促进出口和内销。是从我国国情出发,结合世界先进农业发展潮流而形成的。其质量达到发达国家普通食品质量水平。主要面向较高的消费阶层。
无公害茶叶立足于全面解决农药、化肥等污染问题,建立放心基地,扶持放心企业,为消费者提供放心茶茶品。属于我国普通农产品质量水平。无公害农产品主要面向广大的中低消费阶层。
有机茶:不同国家和不同认证机构的标准不尽相同。申请不同国家的有机食品认证,所遵循的标准也不一样
A级绿色食品茶叶:标准是参考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的。
无公害茶叶:所遵循的是系列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最终产品等无公害茶叶国家标准。
无公害茶叶:基本档次,是保证人们对食品质量安全最基本的需要,是茶叶产品最基本得市场准入条件,没有级别可分。
绿色食品茶叶:是第二档次,满足人们对食品质量安全更高的需求。要求产地环境质量评价项目综合污染指数不超过1,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允许限量、限品种、限时间使用安全的人工合成化学物质。
有机茶:属于最高档次。在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任何人工合成的化学物质。
有机食品标识:在全球范围内无统一标志。认证机构拥有各自标志。
绿色食品茶叶:在我国的标识是统一的,也是唯一的,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制定,并在国家工商局注册的质量认证商标,在中国内地、香港和日本注册有偿使用。
无公害茶叶:统一的,农业部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制定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实行无偿使用。
绿色食品认证: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仅有一个机构。
无公害茶叶的认证:由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并依托各省认证承办机构开展相关工作。目前认证机构较多,但只有那些在国家工商局正式注册标识或颁发了省级法规的前提下,其认证才有法律效应。
有机茶的认证:由政府授权、认可或确认的认证机构按照法规、条例实施认证,通常为市场化的经营性认证。以检查为主,检测为辅,注重生产方式。重视农事操作的真实记录和生产资料购买及应用记录。(档案农业)
绿色食品认证:由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以质量认证与商标转让相结合。(AA级检查员制度,实地检查认证为主,检测为辅。)
无公害茶叶认证:在政府推动下,具有行政审批性质的公益性认证;其认证标志、程序、产品目录均由政府统一发布。实行产地与产品认证相结合,以检查认证为主,检测确认为辅。
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只收检测费。颁证有效期为三年
绿色食品认证要收取检测费、标志管理费、标志使用费。颁证有效期为三年。
有机食品认证要收取申请费、认证检查费、颁证费、标志管理费。颁证有效期为一年。
三、无公害茶叶的概念
1、无公害茶叶是指在无公害生产环境条件下,按特定的生产操作规程生产,成品茶的农药残留、重金属和有害微生物等污染物指标,卫生质量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对人体健康没有危害。内销符合国家规定允许的标准,外销符合进口国家、地区有关标准的茶叶.是符合食品安全的茶叶的总称。无公害茶叶生产,要合理用药,提倡农业防治和生物防治。无公害茶实质上是依据生产过程中化学合成物质控制程度以及茶叶产品中化学合成物质残留量的多少而划分的。对绿色食品茶和有机茶还实行标志管理,但二者的颁证机构不同,管理方法也有所差异。
2、有机茶:是根据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合会(IFOAM)的《有机生产和加工基本标准》进行生产加工的,产品面向国内外市场。其要求经过有机食品认证机构审查颁证,获得有机茶标识的茶叶。主要特点是在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人工合成肥料、农药、除草剂、食品添加剂等化学合成物质,不受重金属污染。我国有机茶近几年开始起步,并有了一定发展,主要在浙江、江西、安徽、福建、湖南、湖北等省,主要供出口。日本早在上世纪70年代开始试产有机茶,并在许多商店设立有机茶专柜,其售价明显高于其他茶。坦桑尼亚也生产有机茶,并第一个与英国伦敦茶叶公司签订包销合同,产品主要销往美国、加拿大。随后斯里兰卡、肯尼亚及印度等国也开始生产有机茶。这些国家有一个共识,只有发展有机茶才可摆脱国际茶叶市场疲软的局面。
3、绿色食品茶:是根据我国国情于上世纪90年代初提出绿色食品生产、加工标准进行生产加工的,产品面向国内市场,是由专门机构认定,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绿色食品为AA级和A级,AA级绿色食品茶与有机茶要求相近,在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化学合成物质。A级绿色食品虽可使用化肥、农药等化学合成物质,但他有严格的标准,包括环境质量标准,生产操作规程,产品标准(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等相关标准。目前全国有17个省、市、自治区63个茶叶生产企业、83个茶叶产品经过认定获得绿色食品的标识。